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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店口镇2018农村生活污水承插式HDPE双壁缠绕排水管主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承插式HDPE双壁缠绕排水管,DN/ID300,采购预算金额 50 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 3、谈判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8:30时至2018年7月31日17:00时止,符合谈判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受理。 七.质疑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谈判须知: 谈判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审核备案证明 4、自2018年6月3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九、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谈判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随带谈判保证金缴款凭单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8办公室,开具谈判保证金缴纳收据。 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店口镇分中心;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店口支行;帐 号:1106051501201000954132;款项用途:谈判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提交: 谈判人须于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店口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店口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浙宁 联系电话:13858505167 采购单位地址:店口镇中央路388号
店口镇招投标办公室:寿虎 联系电话:0575-87637359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亚莉 联系电话:13757580441 传真:0575-87563585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旺路39号2楼
诸暨市店口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