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人民公园不锈钢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GDCG-2018-21
1.3采购预算:8.5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内容:不锈钢垃圾桶80个(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6交验期及交验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7质量标准: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项目网上可查);
2.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县文明大道与兴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412房间),现场发售。
3.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标书购买人提供近6月养老保险证明(网上可查);类似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项目网上可查);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4、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09时00分
4.2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县文明大道与兴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阳市人民公园
联系人:范先生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东风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东
采购人联系电话:18567765528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肖莉
电话:0372-2965212、15003728119
地址:安阳县文明大道与兴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