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规模: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规划占地面积约40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设备(七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且注册资金须在1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营业执照。
1.3投标人必须是正在从事该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经验(以企业注册时间或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及质量保障能力。
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5万吨/日或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同类设备销售和运行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以2015年7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设备七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他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30日08时30分到2018年8月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楼2212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设备七标段: 高效沉淀池设备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和货物清单。概算:约175万元
3、供货期:设备七标段55日历天。
4、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报名。
5、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建议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6、设备七标段:
6.1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并携带公司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页、“信用中国”查询结果、银行开户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信誉方面的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6.2设备七标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并提供设备安装单位的建筑业相关资质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页、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原件可不提供,但应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
7、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报名资料)前往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进行报名。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如下: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全称为 ,共同参加 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的设备 标段的投标。现联合体各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设备供货商单位全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设备安装单位全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全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成员的专业分工安排按双方协商并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执行。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各方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6)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修改:
a.根据招标人指令;
b.经联合体全体成员协商同意,并经招标人批准;
c.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况。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送交招标人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 份;副本 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1-55326860
电子邮件:15281497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张先生
电话:0371-63979883
电子邮件:hnxc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