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TXZB-CZCG-2018-046
(二)项目名称:2018年第三批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95.9万元(各包预算金额见下表明细,超过各包预算价金额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内容: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业务培训、设施配置及维护、分类督导、二次分拣等工作,实现试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发动到位、设施配置齐全、投放基本准确、运行管理有序。(2)打造垃圾分类全智能化示范小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2. 本次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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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街道 |
服务户数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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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东民社区、华中社区等8个社区 |
9613 |
17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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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八古墩里社区、横堤社区等3个社区 |
4305 |
7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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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王家巷社区、多闻社区等4个社区 |
13632 |
245.376 |
2. 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 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每个投标人只能选取其中一个项目包进行投标。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证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开出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公司、法人、项目委托人;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其他网站查询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资格预审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7-30至2018-8-3(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资格预审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座2402室
(三)资格预审审查方式及要求: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的,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分
六、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二)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4号
联系人:范科长
电 话:027-85883370转85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联 系人:陈国俊 周燕玲
电 话:027-85493529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 管 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027-85728222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