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陈三桥社区等六个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及垃圾清运项目
二、合同编号:XDEC—A20180762
三、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包含:陈三桥社区、时埂社区、姚桥社区、薛岗社区、夏庄社区、磨李社区,共六个社区。
2、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为:
第一至六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陈三桥社区等六个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门面管理、环境秩序综合管理、公共设施维护、清洁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共协管、配合工作、便民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陈三桥社区等六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七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陈三桥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标段:时埂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标段:姚桥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四标段:薛岗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标段:夏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六标段:磨李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第七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陈三桥社区等六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服务。
注:供应商只能从上述七个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至第六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完备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1年以来的社保(社保缴纳时间2017年6月至今),关于服务期限内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须在发布公告当日或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第七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郑州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须在发布公告当日或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第一至第六标段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3)2017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凭证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
(4)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标段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郑州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4)2017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凭证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
(5)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在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留原件,其余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提供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14:00-14: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14:30整
开标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681093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