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贞丰县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贞丰县
3、招标项目名称:贞丰县教育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4、招标项目地址:贞丰县
5、招标项目概算:910.23万元
6、代理范围:项目公开招标内容的项目登记;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答疑;开评标;协助签订发包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7、代理服务费:35000.00元
8、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中央投资乙级资质;在黔西南州境内注册有分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需为贞丰县)且在贵州省水利厅从业备案的代理机构。(招标项目概算一亿以上甲级,招标项目概算一亿以下乙级)以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评价80分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新进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且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详见附件:州委办字【2017】103号)。
9、报名要求:代理机构自愿报名,申请报名单位请于2018年8月2日09:00至2018年8月6日17:00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tpbidder)报名。
10、随机抽取地点:开标当天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
11、随机抽取时间:2018年8月7日10: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13、随机抽取程序:
(1)由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代表自己的号码,并当众公布。
(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当众公布。
14、其他事项:
(1)招标人在随机抽取现场当众公布随机抽取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对随机抽取有异议的,应在随机抽取现场提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应给予答复,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给予答复的,应该明确具体的答复期限。招标代理机构在随机抽取现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随机抽取结果。交易中心开标组织部应如实详细记录随机抽取现场异议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在随机抽取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或以不合理的条件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由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报公管办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及按《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
(3)招标人需要补充的事项: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前核验以下资格文件,验证不符合的不得参与随机抽取。若本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家:报名家数为2家时,满足本公告要求后由业主确定代理机构;报名家数为1家时,在满足本公告要求前提下该单位自然中标。
(4)招标人需要补充的事项: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前核验以下资格文件:1、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总公司注册地为贵州省省内企业)且提供贞丰县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黔西南州境外企业还需提供黔西南州境内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6、中央投资乙级资质证书原件;。7、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提供贞丰县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理业绩2个及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5、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林 电话: 13985962250
招标单位名称: 贞丰县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比选2018-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