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望谟县各小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7】-146号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07】-146号
4、项目联系人:李和燕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192220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 40367070.29元
(4)最高限价: 40367070.29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②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⑤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⑥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⑦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新系统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或者联合体牵头方,其中一方必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08-02 09:00:00至2018-08-22 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 ,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供应商在登录中心系统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 ,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供应商在登录中心系统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8-23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8-23 09:1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六厅)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8-02 09:00:00至2018-08-23 09:1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转账。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帐 号:38110121050000091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望谟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望谟县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511731595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贵阳国际国际中心39号)栋1单元33层7号
项目联系人: 李和燕
联系电话: 0859-3192220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