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桂林市甲山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18-SG-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辉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6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北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志辉0773-2836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阳辉0773-584111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业主委托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4500801.65元(其中:预算价3728277.90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81845.90元,规费 114022.8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6546.00元,其他7476.80元),增值税406655.05元,暂列金17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6006.41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456595.58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81845.90元,规费114022.8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6546.00元,其他7476.80元),增值税406655.05元、暂列金17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6006.41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等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 标 人: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08月02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