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平桥区团结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内建筑垃圾项目
二、采购编号:信平财竞谈(2018)31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
四、变更内容:
删除原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3.6出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招标文件关于此项的内容同时进行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的名称和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信阳市平桥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3766001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办事处滨湖社区6楼办公室
采购代理: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6-3389170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1号楼12层79号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