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垃圾分类收集亭采购
二、项目编号:HXCT03-2018H008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响应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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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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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分类收集亭 |
40 |
套 |
400000.00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含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投放点的建造等内容,具体以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4、质保期:除人为破坏外12个月。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保缴纳凭证(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税务缴纳凭证(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7、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人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公告期限内查询)。
按上述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和分别胶装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二套。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3、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14时30分。
2、投标地点: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未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柴村迎宾北路2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5167219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联系人:康珍妮、霍瑞莉、刘彦灵、王海溟
联系电话:0351-7210919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