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23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145411.55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2建设内容:洛阳市监狱水塘淤泥清挖外运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等;
4.3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区买家街1号;
4.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5工期:50日历天;
4.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机构核发的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建筑垃圾处置证;
5.3、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5.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经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三表”);
5.5、投标人须提供近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六、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0日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每份500元(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9日9 时 3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监狱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买家街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55757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号6幢1-1309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3637166 15515328823
邮 箱:hnfdly@126.com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