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霍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发[2017]56号文件和霍发改审批发[2018]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霍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霍州市汾河沿线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年收集生活污水62.81万m3/a,污水处理能力1600m3
/d;场区道路硬化及场区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项目总 投 资 额:4517.97万元;
2.4招标范围: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辛庄、月亮湾小区、东湾村、团柏矿、寺庄、辛置村、云厦小区);
建设内容: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站、东湾村污水处理站、团柏矿污水处理站、云厦小区污水处理站、辛庄污水处理站、辛置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多级生物接触氧化法+湿地滤池组合工艺;铺设生活污水管网;场区道路硬化及场区绿化等配套工程。
投 资 额:约190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标段: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退沙村、许村、圣佛村);
建设内容:霍州市许村污水处理站、退沙村污水处理站、圣佛村污水处理
站均采用A/O+MBR处理工艺;铺设生活污水管网;场区道路硬化及场区绿化等配套工程。
投 资 额:约180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两个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7日至2018年 8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
(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前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打印件;
(9)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0)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9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
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9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
地 址:霍州市鼓楼东街政府大厦
邮 编:031400
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357-58112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向阳新城4号楼2单元401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武慧慧
电 话:0357-6767418、15535781771
电 子 邮 箱:jzdlfgs@163.com
2018年8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