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刁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拉么矿区源头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投资〔2018〕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丹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ZHGX-2018-036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南丹县车河镇拉么村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对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处原址建设库容为3000立方的刚性填埋场,安全处置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约2000立方的高风险污染物和笼箱盖山腰2号废渣堆(SW2废渣堆)处1000立方高风险污染物,笼箱盖山腰2号废渣堆(SW2废渣堆)处高风险污染物需经清挖、运输至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进行填埋;对笼箱盖山腰1号窿口(H1窿口)的3000立方二类固废进行异位固化/稳定化,对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约2000立方开挖的浸出超标土(修复刚性填埋场部分)进行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置后实施原址阻隔填埋,包括进行覆土阻隔、生态恢复(种植草皮),修建浆砌石截洪沟等;对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笼箱盖山腰1号窿口(H1窿口)共计10000立方一类固废实行“阻隔+覆土(保护层)”处置,要求阻隔层厚度不小于30厘米;渗透系数小于10—5厘米/秒,压实系数不小于0.9,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0厘米;对笼箱盖区域、笼箱盖山腰3号窿口(H3窿口)、笼箱盖山腰1号废渣堆(SW1废渣堆)和笼箱盖山腰2号废渣堆(SW2废渣堆)共计5万立方浸出超标土壤实行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置,主要是利用原位固化/稳定化设备将药剂与土壤充分搅拌混合,养护龄期后,使处置后的浸出超标土壤达到重金属浸出建义修复目标值;在龙箱盖山腰3号窿口(H3窿口)修建上游阻隔墙,防止雨水和上层滞水进入场地,降低重金属浸出风险;在场地地势较缓区域建设三维植被网护坡配套工程;清挖金竹小溪浸出超标底泥约1000立方,实施固化/稳定化处理,作为河道护岸工程材料使用,拟建导流通道,修建河岸护坡和施工便道;对拉么村5号农用地(F5农用地)重度污染农用地约200亩,选用蜈蚣草和东南景天等超富集植物和低积累的玉米对污染农田进行间作修复,同时建设排水沟渠,为农田生产与修复提供灌溉水。作为收割后进行安全焚烧,对灰渣运输至拉么矿区修建的刚性填埋场填埋。低积累玉米作物可食用部分镉和铅达到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限量标准值(GB2762-2012) 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1标段:约2643万元;2标段:约2166万元;3标段:约1208万元;4标段:255万元。 要求工期: 1标段: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日历天; 2标段: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3标段: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日历天; 4标段: 7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7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刁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拉么矿区源头综合治理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标段:笼箱盖区域; 2标段:H3窿口区域; 3标段:SW1区域、SW2区域、H1窿口区域、金竹小溪; 4标段:F5农用地。 设计单位: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海林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1标段、2标段、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诚信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 7 月 19 日至2018年 7 月 25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 有 图纸,图纸以电子光盘的形式发放。本项目的图纸须携带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按以下方式获取: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7 月 19 日至2018年 7 月 2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领取图纸,领取图纸资料才算报名成功。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14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xzbtb.cn/gxzbw/、南丹县政府网http://www.gxnd.gov.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7282000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丹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一巷003号 地 址:南宁市东葛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 编:547200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8-7232240 电 话:13878178869 传 真:0778-7232240 传 真:0771-53005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70183969 @qq.com
2018年 7 月 18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