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改及运营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项目编码2018-500153-77-03-03560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改及运营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
2.3 项目概况:吴家等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因厂区工艺缺陷、进水量超原设计规模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需要技术改造后实现达标排放,且7个镇污水处理厂的原运营单位运营期已满,需重新确定运营单位;另有1个“荣昌区河包镇污水处理厂”原运营单位运营期已满,共计8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一并由本项目中标人予以实施。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情况:吴家等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总处理规模 10100 m³/d,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4938.0571 万元。各厂基本情况详见下表以及本次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附件:《重庆市荣昌区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改及运营项目现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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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厂区名称 |
原处理规模(m³/d) |
原工艺 技术 |
拟改扩建工艺 |
改造后达标排放标准 |
改扩建规模(m³/d) |
进场道路情况 |
范围及围合形式 |
改扩建后需安装校准流量计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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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家镇污水处理厂 |
1300 |
接触氧化+人工湿地 |
A²/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30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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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盘龙镇污水处理厂 |
2200 |
接触氧化+人工湿地 |
A²/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37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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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观胜镇污水处理厂 |
300 |
NLB一体化罐 |
A/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5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
4 |
龙集镇污水处理厂 |
400 |
NLB一体化罐 |
A/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5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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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远觉镇污水处理厂 |
300 |
NLB一体化罐 |
A/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5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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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流镇污水处理厂 |
300 |
NLB一体化罐 |
A/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5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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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铜鼓镇污水处理厂 |
400 |
NLB一体化罐 |
A/O+滤布滤池 |
一级A标 |
500 |
有进场道路 |
有围墙 |
是 |
设计、施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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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包镇污水处理厂 |
900 |
A²/O+MBR |
/ |
/ |
/ |
有 |
厂区有380V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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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现达标排放标准一级B标 |
2.5 项目周期
2.5.1 建设工期:220日。
(1)设计工期:40日。
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180日。
2.5.2 调试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2.5.3 运营期:
(1)本次招标的7个技改污水处理厂:总运营期3年整。自本项目标段内第一个污水处理厂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总运营期,7个技改污水处理厂总运营期为3年,单个污水处理厂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单个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终止日与本项目标段内第一个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终止日一致。
(2)河包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期自招标人移交运营权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终止日与本次招标的7个技改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终止日一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方式,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建设红线(或原有围墙)范围内的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临时排放工程)、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临时排放工程运行、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运营期内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大中小型维修、设备重置更换,厂区场地和绿化养护,接口干管维护保养,水质监测。运营期满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若运营期内工程保修期已到,缺陷的修复和保修期以运营期为准),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6.1 设计部分: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临时排放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详细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参考资料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招标人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资料中提供有进水水质浓度的,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定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当项目日进水水量未超过设计规模时,在项目实际进水浓度和水量状况下,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2.6.2 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6.3 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临时排放工程运行;
③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⑤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⑥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6.4 运营部分
①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
②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含厂外泵站)的维修维护和设备的重置更换,设备材料购置,厂区场地和绿化养护;
③接口干管的巡检、疏通、堵漏等维护保养;
④污水处理水电、药剂、水质检测、污泥装卸及运输(无运距限制);
2.6.5 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定,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 业绩要求:
①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污水处理厂(设施、站)处理规模达到1000吨/日及以上的EPC总承包业绩1个,或提供污水处理厂(设施、站)处理规模达到1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1个,或提供单个污水处理厂(设施、站)处理规模达到1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1个。
②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具有累计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设施、站)运营管理业绩。若同一座污水处理厂(设施、站)有多个不同服务期限的合同,业绩按一个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8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原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安排”区查询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1楼、2楼电子显示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人:邝女士
电话:023-88521607 电话:023-68620492转22
传真:023-88521620 传真:023-6785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