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扩班增容课桌椅、餐厨具采购(小学)项目(第2包)(第三次)
1、采购计划编号:
扩班增容餐厨具采购(小学)项目
潭经财采计(2018)049号 委托代理编号:JKXT20180725015-2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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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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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扩班增容餐厨具采购(小学)项目 |
1项 |
401322.6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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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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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及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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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扩班增容餐厨具采购(小学)项目 |
2018年秋季扩班增容各小学采购配置套餐厨具一批 |
详见谈判文件 |
1、质量要求:合格 2、质保期:在国家“三包”政策基础上延长一年质保期。 |
1、交货期:2018年9月10日之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的15日内无息付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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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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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记录(网页打印);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清单需附一份在密封文件外(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办事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36号湖南三建兴城大厦120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体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
联系人: 邓福良
联系电话: 15273239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36号湖南三建兴城大厦1204室
联 系 人: 颜嘉雄
电 话: 0731-55582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