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该项目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只有两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标。
如需重新组织采购的,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另行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付亚、刘天
电话:027-87816666转8303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7日
2018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