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齐发改审发》【2018 】 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市排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现场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污水管道长280米,管径DN800mm;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577687.69元;
2.3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9月1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12月17 日。
2.4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
3.4凡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黑龙江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低于120小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应在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09 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 14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齐齐哈尔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光复街61号
邮 编:161005 邮 编:161005
联 系 人: 鹿涛 联 系 人: 孙昱
电 话: 13351122121 电 话:0452-2283870
2018 年 8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