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岳庄村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岳庄村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8-186
2.3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控制价:经审核合理低价为5293942.74元
2.10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查询)。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4.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单独递交);
4.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30日17:00止。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壹拾万零伍仟捌佰柒拾捌元整(¥105878.00元);
6.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30日17时前。
6.4保证金账号信息(任选其一):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525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06804
6.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在开标当天,文件递交前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5136180517
地 址:新郑市薛店镇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333866099 0371-69908099
地 址:新郑市中华北路华尔街1号2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