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山东
有效期至: 2018-09-1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8-24 13:3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房辉    未注册
  • 地区山东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采购项目金城江区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金发改投资(2016)68号文批准建设,并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河财建2016 59 ,招标人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金城江区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HC-ZC-2018-G1-0016-SXGZ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下考社区刁江河段;

建设规模:1、清挖转运284.18m3的高风险污染物至芙蓉刚性填埋场进行集中刚性填埋;2、新建一座库容为2.2万m3的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用于填埋经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合格后的高浸出风险污染土壤和Ⅱ类固体废物,配套稳定化处理设施、地下水监测井、截洪沟、锚固沟、排水沟等;3、对低浸出风险污染土壤和І固体废物,进行表面黏土覆盖原址阻隔安全填埋处置;4、对项目涉及河道两岸建设挡墙护岸,护岸挡墙总长3300m;5、对整个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总面积为28856m2;6、配套建设临水、临电、施工便道、废水处理等设施。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金城江区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编制、治理实施等)。本项目施工招标分2个标段,Ⅰ标为河道护岸工程和Ⅱ标废渣治理部分。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其中:(Ⅰ标:600万元;Ⅱ标:1400万元。)

要求工期:Ⅰ标:2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Ⅱ标:27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Ⅰ标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企业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应是牵头人单位职工):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少于招标人公布的投资规模的30%(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或银行信用额度等证明材料。出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之前)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业绩要求:无要求

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Ⅱ标: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企业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

3.2.3项目经理:具备环保注册工程师或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少于招标人公布的投资规模的30%(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或银行信用额度等证明材料。出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之前)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业绩要求: ☑要求

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2018年08月2208时00分至2018年08月28 17时30分止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119 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 13 号市政府左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签署投标文件、参加踏勘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等)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6.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6.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6.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6.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8.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

联系电话:0778-2302718(交易服务部)0778-2301278(财务部)0778-2303798(开标评标部)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河池市市环保局

电话:0778-230566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池市西环路448号

地 址:

河池市城东新区下任安置区121号

邮 编:

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廖工

联 系 人:

周工、杨工

电  话:

0778-2085838

电  话:

  0778-2288567

传 真:

 /                    

传 真:

0778-228856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coniltuonome@qq.com

网 址:

 /                    

网 址:

 /                      

 

 

 

招标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 22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