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关于东三环(107辅道)快速化道路与北四环交叉立交引线路段垃圾清理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东三环(107辅道)快速化道路与北四环交叉立交引线路段垃圾清理以及后续所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人工清扫、机械清扫、垃圾清运及降尘、人工看护等。
2.3工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有效的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
3.3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年8月27日至 2018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许可;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企业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⑤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
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他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包先生、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 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