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码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已由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 江发改字[2018]76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码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城区,码市大桥旁。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990万元(具体见可研报告)。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规模:近期约1200m?/d,配套管网长约1000米。
2.4 工期要求:2018年12月底之前完工(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码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等相关服务;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1)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2)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保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水排水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捌万圆整(¥18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规定时间前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码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报名
6.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0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27 日2018年 8 月 31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休息)
6.1.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27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6.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已更换后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设计、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件(包括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养老保险(提供查询网址、密码,以网上查询为准)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原件;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9、⑩ 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或提供网上查询查询结果)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复印胶装成册(盖上单位公章)两套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6.4澄清、补充、修改答疑采用书面形式的方式: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中标单位需在接到通知五个日历天内到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请各投标人保证相关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此导致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通知方式为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相关号码为投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62746630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135174686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1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274924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