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 数量:1个标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燕龙公司采用托管运营的方式运作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 燕龙公司采用托管运营的方式运作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为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共1座污水处理设施及厂区、构筑物及绿化、配套管网设施。 运营项目为1座污水处理设施,其设计规模为3000吨/日,一期改造1000吨/日,预留2000吨提标改造,厂区、构筑物及绿化,其中:厂区总占地8.71亩,其中含生活区、办公区、综合设备间、污泥脱水间、深度处理及加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药罐、格栅泵房、污水处理构筑物。 前白虎涧、后白虎涧、阳坊工业园区配套约36千米管网设施; 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基本水量为一期改造规模的90%(以后每年递增5%,递增至100%后为上限)。实际污水处理量低于基本水量的,按照基本水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超出基本水量的,按照实际处理量计算。 投标人只可投完整标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未被实行市场禁入;(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具有PTA2O专利技术厂家提供该专利技术的运行支持技术服务协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需具有PTA2O专利技术厂家提供该专利技术的运行支持技术服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燕龙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北京燕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及配套管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燕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及配套管网项目 2、项目编号:YLPS-YFTGYY-FW01 3、采购人名称:北京燕龙排水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冠芳园6号楼 5、采购人联系方式:尹工010-50864993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71797 9、采购数量:1项。 10、采购用途:燕龙公司采用托管运营的方式运作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 11、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燕龙公司采用托管运营的方式运作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为昌平阳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共1座污水处理设施及厂区、构筑物及绿化、配套管网设施。 运营项目为1座污水处理设施,其设计规模为3000吨/日,一期改造1000吨/日,预留2000吨提标改造,厂区、构筑物及绿化,其中:厂区总占地8.71亩,其中含生活区、办公区、综合设备间、污泥脱水间、深度处理及加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药罐、格栅泵房、污水处理构筑物。 前白虎涧、后白虎涧、阳坊工业园区配套约36千米管网设施; 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基本水量为一期改造规模的90%(以后每年递增5%,递增至100%后为上限)。实际污水处理量低于基本水量的,按照基本水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超出基本水量的,按照实际处理量计算。 投标人只可投完整标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12、服务期:6年 13、预算金额:253 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