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科普馆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67日历天”,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57日历天”;
2.5.1中“弱电通讯”修改为“弱电系统”。
2、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9.3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为:/ ,现修改为:
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存储1份(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包装密封份);
2.2 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装订牢固、应采用胶装装订;
2.3封包仅写明
招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资格预审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声明。
3、与以上有关的招标文件内容同时修改。
4、其他内容不变。
创冠环保(孝感)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