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东河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75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采购预算:¥500000.00元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体化设备、化粪池、格栅井、污水收集管网、一体化设施基础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含三年环保设施的运营)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10、交货地点:应业主要求地点(交货时当场验收本项目采购相关设备)
11、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12、保修期限:货物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响应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或生产环保设备器材,且同时具备环保设备的施工、安装之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算)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2018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8、供应商需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询或自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8月31日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供应商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资料;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采购保证金
1、本项目采购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五、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采购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第一评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未提交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六、其他事项
1、各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林
电话:15516273885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政杰
电话:1803926299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楼10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