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
项目编号:JXJY-2018h-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霍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3065122,18301359116,152106783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系方式:010-698329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霍女士 010-83065122,18301359116,152106783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交货期:1、2、6包45日历天,3、4、7包60日历天,5包90日历天
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第一包20L户用厨余(其它)垃圾桶;第二包18L户用厨余(其它、灰土)垃圾桶;第三包电动收集车(四桶车);第四包:电动收集车(翻斗车);第五包:密闭、开放集中暂存区(桶站);第六包:其他(厨余、可回收及有害)垃圾密闭式收集容器(240L);第七包:移动采集反馈设备。具体参数及分包控制金额详见附件。
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有计划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 (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8.42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5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需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多功能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至2018年09月0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