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走马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17]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招标人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HBHDES180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峰县走马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主厂房及处理设施、雨水项目)、主收集管网、支路收集管网、入户收集管网。设计处理能力为:近期2500m?/d,远期3400 m?/d。
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90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峰县走马镇;计划工期为12个月;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及类似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或打印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及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应作出承诺)。
3.6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08:00时(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2018年9月4日23:59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鹤峰县)(http://ggzy.enshi.gov.cn/TPFront/)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即完成报名。
5.3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09:00时,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容美镇沿河路 281 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校区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3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972430949、173718066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12栋1402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718-8230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