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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整改加固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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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山东
有效期至: 2018-09-1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8-31 13:5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吴总    未注册
  • 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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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整改加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201808300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质 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五、采购预算:约181.527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1.52741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81月至20186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劳务合同原件为证)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本项目经理为公司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应提供近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劳务合同原件为证),并且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近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劳务合同原件为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可以不用办理CA身份锁。 (网址:www.xsggzy.com.cn)。咨询电话0713-4267871/ 4267399

2、领取时间:2018831日至20189623:59分。

3、领取地点: 网上(www.xsggzy.com.cn)报名后免费下载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元整),磋商供应商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311,截止时间为:201891223:59(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逾期无效。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913日下午14:3015:00时止。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二、磋商开始时间:2018913日下午15:00

十三、磋商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经理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

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60%,审计结论后支付工程款的3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壹年)满后无任何质量缺陷即无息付清。

5、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5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3-4233785

 

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5

联系人:胡剑波

电话:0713-450800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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