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阳县刘庄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舞阳县城镇建设管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舞阳县刘庄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舞阳县刘庄村。本工程规模为100t/d。
2.3招标编号:GDGL-L-JY1-2018-549
2.4项目地点:舞阳县刘庄村
2.5工 期: 1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程总投资:约2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其劳动合同、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查询结果须无不良记录。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应提供3年是否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若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工程量清单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
(1)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8年9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阳县城镇建设管理指挥部
地址: 舞阳县建设局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7817165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5-5673509
监督机构:舞阳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5-56277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