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治理效果第三方评估
项目编号:NNZC2018-C3-00034-JLNF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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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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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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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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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治理效果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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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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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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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经营满足本次采购服务且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3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
3. 文件售价:每本2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07529480001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10日9时30分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10日9时30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开标厅,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38号
联系人: 丁股长 电话:0771-8259098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
项目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 0771-2822099
3.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8231525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采购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