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地址:;和县历阳镇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狄先生 联系电话:186565200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兰经理 胡经理 联系电话:0555-2499519;
六、项目名称:和县得胜河排污口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七、项目编号: H-2018-077(MASCG-2-F-F-2018-0942)。
八、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担7个得胜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前期的工程实施,已经完成了部分整治工作,剩下大桥机站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城防一、二站混合排污口整治工程尚不具备销号条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该项工作迫在眉睫。拟采购100T/D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一套,400T/D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一套,运营服务期两年,出水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并要求在9月中下旬安装调试完毕。
九、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8.49万元
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环保检查的要求:鉴于环保部门对本县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要求,得胜河排污口项目未能达到整治标准,要求限制整改并达到销号条件。
2、依据政府文件精神及要求:根据环保督查通报要求,县政府要求限期对未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必须满足环保标准,到达销号条件且不得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开展,并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利与整体环保标准的匹配:由马鞍山三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和县幼儿师范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自建成运营以来,处理效果较好,成本较低,受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的认可,与本次采购的内容及条件具有高度相似性,且该公司生产的A3O-MBBR一体化和污水处理设备的多项专利技术能够符合本次项目整治的标准及要求。同时马鞍山三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得胜河污水处理整治工作情况了解,在本地有分公司及技术人员,能够提供有效及便捷的维保及专业的运营支持服务工作,有利于本项目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4、环保检查时间紧迫:因环保督查复检工作的要求,本次排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求在9月中下旬完成安装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本着确保项目高效高质量完成的原则,为达到预期效果,免去不必要的对接,节约时间、经济成本,缩短施工时间,尽快完成对得胜河的整治工作,拟就本项目与马鞍山三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十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马鞍山三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工业集中区长江路南侧
十三、公示期限: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质疑的日期、营业执照、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5-5335002)。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说明:本公示仅是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不接收报名,若对公示有议异,请按公示第十三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