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安装及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HNZB-20180814
二、变更内容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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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一标段招标文件内容 |
现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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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9) 1.3.4 质保期1年 |
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最低保修期限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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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1) 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正本、副本及电子版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盘”的字样。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U盘,其中投标预算应提供软件版、EXCEL两种格式)壹份。正本、副本及电子版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盘”的字样。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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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2) 招标控制价:总价51615492.46元(规费1107734.85元,税金 4692317.4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30475.04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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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总价51596768.35元(规费1107734.85元,税金 4690615.3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30475.04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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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3) 10.5项目完工后10日内,中标人应如实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发包方在对中标人所报工程结算书进行初审后提交决算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如中标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数额,最终被决算中介机构出具审减额达到10%以上的审计结论时,对审减额在10%以上部分的决算审计费用,则应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按本约定承担决算审计费用的,直接由决算中介机构向中标人开具发票,发包方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支付给决算中介机构。 10.9按每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的80%支付,工程决算后付至总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 |
10.5项目完工后10日内,中标人应如实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发包方在对中标人所报工程结算书进行初审后提交结算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如中标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数额,最终被结算中介机构出具审减额达到10%以上的审计结论时,对审减额在10%以上部分的结算审计费用,则应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按本约定承担结算审计费用的,直接由结算中介机构向中标人开具发票,发包方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支付给结算中介机构。 10.9按每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的80%支付,工程结算后付至总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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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46) 专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12.1.2条。 |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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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10.7 暂估价(p46)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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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46) 10.7.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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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内容:专业工程暂估价BIM技术实施费,由发包人组织实施,选定单位,承包人自行承担配合费用,具体实施流程双方另行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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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46) 10.7.2项中“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顶管附属工程,实施前由承包人上报发包人,商定实施流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后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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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47) 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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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根据郑州市每季度的信息指导价进行调整,一季度调整一次。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招投标当期郑州市已发布的最新信息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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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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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47)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波动±10%以内、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政策性调整除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按条款11.1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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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p71) |
专业工程暂估价:2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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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p72) 3.1安全文明施工费参考郑建文(2015)68号文件。 |
参考豫建设标【2014】57号、建设标【2016】47号文件 |
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
原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安装及设备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09:00,现变更为2018年9月19日14:30第六开标室。
3、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2688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638111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2018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