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922-5509-11470-B1
2.项目内容:(重招)巴陵氧化尾气处理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10日、湖南省岳阳市巴陵石化公司煤化工部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千万元(含)以上(以有效营业执照为依据)。 2.近六年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采用吸附-脱附再生工艺的废气处理装置的业绩≥2套,且≥1套1万Nm3/h的正常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其中至少1套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在5千万人民币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单位单独列出相关数据并计算出上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投标单位上年度营业净利润必须为正数,否则予以否决。 4.1)保证处理能力:正常1.1万Nm3/h,最大1.4万Nm3/h(包括预留量)。 2)装置操作弹性:适应排放尾气浓度(三甲苯)范围从20~3000mg/m3之间、流量从3300~14000Nm3/h波动;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指标 非甲烷总烃含量小于100mg/m3;重芳烃总量小于20mg/m3。 4)吸附剂的更换周期为5年。 以上须同时满足,并要求提供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的书面保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未提交认证证书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体系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4日8:00时至2018年9月11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9月25日09:00时前与武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胡跃飞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20.投标说明:一、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登录账号前投标人可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下载操作手册和投标软件制作工具。电子标书使用中国石化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和不加密电子标书。加密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在开标前须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时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标书的书面打印版本,且首页须加盖公司公章。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回执须分开密封,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均为一正一副,投标保证金回执一份)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后缀为.nZGSHWZTF的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生成),未加密的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单独存于2个U盘分别密封提交。提供其它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注册、报名、购买标书、、购买CA加密锁(U盘)、下载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支付投标保证金等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或010-59968988。 请注意:投标人须携带已购买的CA加密锁现场解密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或通知业务人员远程解密。 二、本标段为一单一招物资招标采购,交货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项目每项均为否决项,资格后审项目为招标公告中第5、第6项。 四、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后审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资格后审条件中的第5.2、5.3、5.4项按照附件《资格审查条件承诺书模板》准备,并在技术标书中提交。 六、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统一为人民币5505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网上支付(在线代扣)和线下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中心指定账号,同时须在附件信息中注明所投标段的招标编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使用,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否则,后果自负。如借用其他投标人账号支付保证金,一律视为串标行为,使用同一账号的投标人均被否决。 七、投标人须独立制作、生成和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电脑上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视为串标,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八、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九、注意: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1.联系方式: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