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新增DNA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检验鉴定耗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7,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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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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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新增DNA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检验鉴定耗材项目 1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04日 至 2018年09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伟权联系电话:0769-850725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蒋荣军 联系电话:0769-230852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
联系人:麦淑君联系电话:0769-82926000
传真:0769-82926555邮编:823850
(三)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联系人:苏智斌联系电话:0769-23085217
传真:0769-23085217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