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十堰经济开发区“新苑广场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概况: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预算金额:约13.52万元
四、计划工期:45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1单元801室)报名。请于报名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19-8312919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19-878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