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1.1采购内容:分类垃圾桶、电动保洁车(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具体交货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1.3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资金预算:269.91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经销商。
4.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货物及其服务的。
4.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工作日内8:00--16:0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jztb.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屏幕),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凌海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旭
电 话:0416-816095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联系电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