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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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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圣达名城室外供水及雨水污水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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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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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XPNNFZB( 2018 )年第( 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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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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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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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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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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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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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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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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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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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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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约46793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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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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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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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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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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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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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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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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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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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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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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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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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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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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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786.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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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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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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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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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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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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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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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运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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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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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72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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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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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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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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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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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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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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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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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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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85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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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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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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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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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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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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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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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监督电话:0771-72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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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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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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