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10月1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181001001
招标编号: SSBSSC11809296_1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高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厚街镇、高埗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215091100元
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高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其中:①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14208.4平方米;②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6461.69平方米;③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7178.5平方米。
发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自控);(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景观绿化工程;(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高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2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09月20日08时30分至2018年09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 0769-23286382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张丙钊 0769-22317363-811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担保金额:4.0万元,投标担保形式:①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②银行电子保函。 (10)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68851,祁小姐;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运河东一路。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769-22317363-8116,张丙钊;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3、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6、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7、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9、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