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本招标项目富裕县富裕镇第六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富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第六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发[2018]29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富裕县排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富裕镇第六社区村西南。 2.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250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道1400米,管径为DN100.新建主要建筑物包括配电间,监测站房,设备房,鼓风机房,加药间,值班室,车库,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A2O池,二沉池,污泥池等。 2.3 总投资:投资估算总额为1350.3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022.5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富裕县富裕镇第六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采购(包括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验运行、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运行工作)、施工总承包。 2.4.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为:①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③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验运行、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运行工作。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2.5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设计工期:双方签定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施工工期:62日历天。具体节点工期,合同约定。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8标段划分:富裕县富裕镇第六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3.2.1施工业绩:近5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规模在250m³/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近5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规模在250m³/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 EPC(设计施工)业绩:近5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者满足其一即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①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投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注:(1)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造价人员、材料员、取样员如无岗位证需提供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或质量员需提供质量员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样员不再要求岗位证书,需提供建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按黑建质[2015]5号文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开标现场要求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证件原件,项目班子成员所持有的证书必须与投标人相符,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拟投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人员不得相互使用。 (4)此人员配备为最低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工程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项目班子成员,且不再另行支付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备 3.5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小班子。全员在本企业近三月(2018年6月份至2018年8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原件或投标人从社保系统内自行打印的带有社保公章的彩色打印件);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不能提供或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为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8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要求投标人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网站会显示“无负荷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显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取消现场登记,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进行网上登记,逾期登记无效,且监管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下载网址: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www.qqhrggzy.cn/)、 4.2招标文件2000元/份,开标当日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9时00分-2018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富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因项目的重要性及本项目工期紧、施工现场环境较复杂,为减少招标人、投标人相应的招标、投标风险,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18年9月22-23,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踏勘时潜在投标人需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进行踏勘现场,以便充分了解该项目情况及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踏勘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踏查确认单原件(必须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及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angye333@sina.com,联系电话:0459-8973336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www.qqhrggzy.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下开标,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富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公告同时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www.qqhrggzy.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裕县排水管理站 地 址:富裕县 联 系 人:孙海涛 电 话:13796306644 招标代理: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座5号楼3单元5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8973336 传 真:0459-8973336 电子邮箱:guangye333@sina.com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