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贺州市建成区贺江沿岸生活污水直排口应急治理服务采购(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泵站租赁及安装、运行),其中A分标为狮子岗排洪河黑臭水体治理直排口截污治理;B分标为江南光明大桥下游(含帆船社)直排口截污治理;C分标为江南盘谷河贺州大道直排口西面南面截污治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运营服务期(日历天):本项目A分标12个月,B分标26个月;C分标2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若合同到期后如需要继续延长技术服务则双方另行商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自2015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西区内出现过违法政府采购的行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9:07 至 2018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月 25日至 2018 年 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③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