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
项目预算:运营费为68965元每月,827580元每年(不含水电费、污泥处置费),项目运营期共1972399元。
项目运营期:2018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或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27 日至2018年10 月8日五个工作日。(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
七、其它补充事宜
过来购买文件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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