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基本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4)投标人需具有至少2个国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3年01月0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或正在建设的相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总承包工程实例,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可提供原件备查。(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需以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身份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体现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名字的,投标人需另行附函承诺);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须满足以下二者之一:项目经理须为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安装经理须为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名,且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企业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