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撤并供热燃煤小锅炉房改造(2018年)项目已由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府专项协调办公会议纪要》第60次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撤并供热燃煤小锅炉房改造(2018年)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供热管网一级网,二级网。管径DN400-DN80;建设换热站8座;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5建设工期:2018年10月27日至2019年8月10日;
2.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288日历天,招标控制价4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人员应满足黑建规范〔2018〕1号人员数量最低配备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包括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严重违法失信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6时00分至2018年10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
电 话:0468-894801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804503696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
日 期:2018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