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0675-180JOC010195号
2、项目概况: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艺系统与设备成套招标,投标人承担渗滤液处理站红线外1米内所有系统的设备提资、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负责调试及售后服务及技术规范书和其他合同中要求的相关服务。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设备安装调试期: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有日处理量≥800吨/天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或使用同工艺单个系统日处理量≥640吨/天的运行业绩(以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 月9日—2018年 10 月 16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800元/套,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163.com,或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3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一(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一楼103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合同备案后的第二
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七、联系事项:
名称: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大军 电话:13952216619
八、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马倩 联系电话:0516-83999055/85699713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