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WHHD-ZC-20181002
2、项目名称:手持式VOCS检测仪、手持颗粒物测定仪、便携式油烟测定仪设备采购
3、磋商内容:手持式VOCS检测仪、手持颗粒物测定仪、便携式油烟测定仪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15.5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即作无效标处理)。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30日内到位。
7、售后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资质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及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30分~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松竹路万达汉街环球国际中心4号楼7楼706室)。
4、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同时携带本公告中“二、供应商资质”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松竹路万达汉街环球国际中心4号楼7楼706室)。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磋商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松竹路万达汉街环球国际中心4号楼7楼706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 027-8759236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宁娜
联系电话:027-8784979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松竹路万达汉街环球国际中心4号楼706室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