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东山第一中学
乙方:福建省普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6]ZZZD[TP]2018022的福建省东山第一中学2018年教学仪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1 | 批 | 国内 | 473000 | 473000 | 普翊 | 详见报价清单 | ||||||
| 合计: | 473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叁仟元整元(¥47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县府路8号;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司提供的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所有设备三年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服务。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故障,我司在1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24小时内维修到位。如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或发现故障,维修人员无法修复的,并影响到用户正常业务开展,我司在48小时内,或者与用户协商在最短的时间内,无条件免费更换与原设备相同型号的全新原装产品供采购人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95 | 设备完成安装后一周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95% |
| 2 | 5 | 余款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一年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不接受履约保函形式)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后双方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0.01%。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0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承诺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2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2.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2.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承担赔偿责任。2.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3、其它要求:3.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招标代理壹份,备案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东山第一中学 | 乙方: | 福建省普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县府路8号 | 住所: | 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学府路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建华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860856776 | 联系方法: | 1367591331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
| 账号: | 账号: | 697238037 |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县府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