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动巡保车、垃圾桶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RSG18-039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电动巡保车、垃圾桶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肆仟元整(¥2284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止,上午9:00至16:0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书原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须于2018年10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开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第二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柳州晨华路支行,银行帐号:4505 0162 0050 0000 000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朝阳东路49号
联 系 人:黄忠 联系电话:0772-512998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文华路2号御品尚东商住楼3-3
联 系 人:梁冰凤 联系电话:0772-3310033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134079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