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船营区三十中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已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第三十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市船营区三十中小锅炉房并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吉林市船营区三十中小锅炉房并网水暖、电气,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2.4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322365.00元
2.6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1日(共计7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1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7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4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账号:072 0622 0110 1520 0001 266。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第三十中学校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
联系人:邓连军 联系电话:138442272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楼611室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432-66397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