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CZX-2018-124
三、采购人: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3936667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幢20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18677852484
邮件地址:dczxzbb@163.com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9日;
六、变更事项、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P8页“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在 2018年(7月份至9月份)所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只需提供人员事业编制证或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在 2018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所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只需提供人员事业编制证或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对应更正修改。
现修改为“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在 2018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所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只需提供人员事业编制证或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对应更正修改。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P16页 “★(6)(2018年7月份至9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社保人员信息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中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现修改为“★(6)2018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社保人员信息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中实施人员必须一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对应更正修改。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五章相应文件格式中P31页“★(6)(2018年1月-2018年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社保人员信息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中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现修改为“★(6)2018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社保人员信息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中实施人员必须一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对应更正修改。
注:原竞标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