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单位招标工程已获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电联产规划、项目核准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的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立项规划编制单位招标
2.2项目地点:漯河市;
2.3编制期限要求:每项编制任务均为收到编制需求2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要求并通过审核部门审核。
2.4项目概况: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为2250 吨/日,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1500 吨/日,采用两套750 吨/日的焚烧线(二期增加一套750吨/日的焚烧线);一期配置一套35MW 汽轮机发电机组(二期增一套18MW 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600 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一期规模400 吨/日。
2.5编制要求:满足项目立项需求,通过审批部门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10月11日18时00分至2018年10月18日18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2日08时30分。
6. 招标文件的售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嵩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95-31326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
邮 编:450008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639582112
监督部门: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投诉电话:0395-2150273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办公楼四楼
2018 年10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