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1 日至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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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永川区临江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来苏镇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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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 |
08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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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
联系 电话 |
023-83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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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机构 |
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4981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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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临江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来苏镇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众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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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拓亨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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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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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重庆市众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231711.8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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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226793541658W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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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 理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委员会 |
联系 电话 |
023-49829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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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 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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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临江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来苏镇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函〔2018〕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市级及区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配套三级管道(入户)、二级管网,管道总长2995;沿线配套检查井、污水收集池;配套太阳能灭蚊路灯、钩背箱、苗木等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五家坝。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一个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4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社区
联系人:林平
电 话:023-83705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一路66号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23-49811591
传 真:023-49811591



